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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实验小学第五届校园诗歌节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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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 18: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水市实验小学
第五届校园诗歌节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抗击新冠疫情的讲话精神,本着“童心协力,以诗抗疫”,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丰富学生居家学习生活,继续弘扬诗教传统,传承诗教文化,打造诗教特色,彰显诗教品牌,创建诗意校园。通过系列活动,在我校形成读诗、品诗、学诗、写诗的良好风气,熏陶孩子的审美情趣,培养孩子的想象能力,拓展孩子的创造思维,丰厚孩子的人文素养,达到以诗育人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以诗育人,绽放童心。

三、活动口号

诗化课堂,诗香校园,诗意人生。
儿童是天生的诗人。
让我们诗意地栖居校园。

四、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日到5月8日

五、活动具体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新体诗、散文诗均可参加,题材不限,必须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欢迎写有关抗击疫情的诗歌,歌颂抗疫英雄以及默默无闻的奉献者。
2.作品坚持原创,严禁抄袭、剽窃。
3.坚持艺术导向,鼓励题材、主题、风格多样化。

(二)投稿方式及流程设置
1.初评: 4月2日—4月19日。全体师生登录我校网站投稿,初评期间,评委老师与学生在线互动交流。
2.复评: 4月20日—4月30日。由初审评委从所有投稿作品中选出300首左右的优秀作品进入复评,并每日评出3名“每日之星”。
3.终评: 5月1日—5月5日。由复审评委从所有进入复评的作品中,遴选出60名选手,授予参加现场决赛的资格。5月8日,采取现场开题、限时交卷、匿名编号的形式开展诗歌创作。特邀天水著名诗人、作家及我校教师组成终审评委会,对现场展示作品综合衡量,评选出获奖作品。

(三)投稿要求

所有投稿采取学生自主投稿与语文老师推荐投稿相结合的方式。一律采用实名制,正文下方标明班级、姓名,文字格式向左对齐。在标题栏也要注明班级。

(四)作品展示

全校投稿同学的诗歌作品除在校园网站展示外,还积极鼓励同学们在一楼走廊的晒诗墙上进行展示,以营造诗意校园的浓厚氛围。

(五)举办讲座

在诗歌节期间,学校将邀请我市著名诗人举办专题讲座,提升师生的诗歌素养和创作水平。

六、奖励

1. 现场创作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2. 学校拟在5月18日举办第五届校园诗歌节颁奖暨诗歌朗诵会。
3. 根据班级推荐参加诗歌节学生的投稿人数、作品数量与获奖情况,综合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七、组委会成员

主 任:王增梅
副主任:丁代生  安 晔
成 员:妥金录  李明霞  杨西英  巩世堂   王卫红
董军锋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妥金录
副主任:魏 磊

八、评委会成员

主    任:王增梅
副主任:丁代生  安 晔
成  员:妥金录  魏 磊 张庭利 覃晓蓉 李明霞 杨西英
特邀评委:(视具体情况另外确定)


天水市实验小学第五届校园诗歌节活动组委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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