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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诗育人,绽放童心”第七届校园诗歌节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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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2 11: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水市实验小学喜迎二十大
“以诗育人,绽放童心”第七届校园诗歌节
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诗教文化,打造诗教特色,彰显诗教品牌,创建诗意校园。通过系列活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我校形成读诗、品诗、学诗、写诗的良好风气,达到以诗育人、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以诗育人,绽放童心。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月21日至4月23日

四、具体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新体诗、散文诗均可参加,题材不限。
2.作品坚持原创,严禁抄袭。
3.坚持艺术导向,传播正能量,力求题材、主题、风格多样化,鼓励创作歌颂中国共产党、伟大祖国与抗击疫情的诗歌。

(二)投稿方式及流程设置
1.初评: 3月21日—4月8日。全体师生登录我校网站投稿,初评期间,评委老师与学生在线互动交流。
2.复评: 4月9日—4月15日。由初审评委从所有投稿作品中选出300首左右的优秀作品进入复评,并每日评出5名“每日之星”。
3.终评: 4月16日—4月23日。由复审评委从所有进入复评的作品中,遴选出60名选手参加现场决赛。决赛采取现场开题、限时交卷、匿名编号的形式开展诗歌创作。特邀天水著名诗人、作家及我校教师组成终审评委会,评选出获奖作品。

(三)投稿要求

所有投稿采取学生自主投稿与语文老师推荐投稿相结合的方式。投稿一律采用实名制,正文下方标明班级、姓名,文字格式向左对齐。在标题栏也要注明班级。

(四)作品展示

全校投稿同学的诗歌作品除在校园网站展示外,同学们的优秀作品还在一楼走廊的晒诗墙上进行展示,以营造诗意校园的浓厚氛围。另外,同学们通过“为你读诗”APP等软件可以录制自己读诗的视频在“天水小学生诗歌节”的微信群、学校网站、学校网络空间展示。

五、奖励

1.现场创作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2.根据班级推荐参加诗歌节学生的投稿人数、作品数量与获奖情况,综合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天水市实验小学第七届校园诗歌节组委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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