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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实验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2011-11-15 15:57| 发布者: 身藏Blue| 查看: 9094| 评论: 0

摘要: 考试是检查阶段性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规范考试过程,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一、命题(一)命题原则1.考试限 ...
       考试是检查阶段性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规范考试过程,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命题
(一)命题原则
1.考试限定用时:语文、数学90分钟,英语50分钟(“双基测试”各科均为40分钟)。
2.试卷总分:各考试科目均为100分。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采用闭卷考试。
4.命题范围及依据:命题以各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原则上以教学进度为准,期中考试占本期教材内容的1/2,期末考试全面考查。“双基测试”内容,语文内容为:一年级50-60个双音词,改正错别字约占5-10分;二年级双音词40个、四音词10个、句子5个,改正错别字约占10分;三年级双音词40个、四音词10个、句子5个,改正错别字和修改病句占10分;四年级双音词40个、四音词10个、句子5个,改正错别字和修改病句占10分;五、六年级双音词50个、四音词10个、句子5个,改正错别字和修改病句占10分。数学内容为:一年级60道口算题、20到混合计算题;二、三年级50道口算题、10道混合计算题、5道列式计算题;四、五、六年级50道口算题、15道混合计算题、5道列式计算题;各年级稍有难度的题目均要占10%。英语内容为:三、四年级单词各30个(汉翻英),句子10个(汉翻英比例在70%以上);五、六年级单词各35个(汉翻英),句子10个(汉翻英比例在70%以上);各年级稍有难度的题目均要占10%。
5.试题难度:试题以考查“双基”为主,兼顾能力考查;有适当的区分度,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其中基础题约占60%,中等难度题约占30%,难题不超过10%。
(二)命题要求
1.为确保试题质量,要求命题人认真作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以落实命题工作的责任目标。
2.试题由命题人独立命制,经过二次校对,确认校对无误后,由学校联系统一印制。
3.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4.命题人若保密不严,有泄露试题者,按教学事故弄处。
(三)命题补助
期中、期末均补助50元,双基竞赛补助30元。
二、监考
(一)监考规则
1.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试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考生。
2.一、二年级监考教师负责读题,对不认真答题的个别学生要多关注。
3.监考教师在考试前5分钟进入考场(第一考提前10分钟插班对调),任何人不得迟到,每科考试开始时,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对调安排入座。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4.监考教师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终了,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收齐、整理好试卷,并送交验卷人员检查。
5.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上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允许两人轮换监考,坚决杜绝考场内无监考教师的现象出现,如有发现,将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批评。
(二)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
2.考生在每科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根据监考教师对调安排入座。考试中途不得私自调换座位,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卷。
3.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每科考试时间过半后,才准交卷出场。
4.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中高年级考生答卷一律用兰、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答题。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更不得向教室内传送夹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学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要求放好,不准将试卷带走。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夹带、换卷等。对于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9.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方可。
三、试卷装订、阅卷、登分、汇总及小总
1.试卷在教导处组织下统一装订,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不能漏页、倒页。
2.阅卷和登分的全过程,要求严格、规范、坚持原则。由阅卷组长负责,先研究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
3.阅卷期间严禁任何教师翻阅本班、本人子女或自己所关心孩子的试卷。
4.阅卷结束后,在包级领导的监督下,阅卷组长组织同级同科教师进行本学科的试卷复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商榷补救,在错误更改处,阅卷教师和阅卷组长必须共同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后,由阅卷组长将试卷上交教导处,由教导处负责组织人员登分汇总。阅卷组长将试卷上缴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6.每次考试结束后教师均要认真分析试卷,及时组织评讲,并在相关范围内开好分析总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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