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实验小学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共有四个处室,具体为:1.教务处,主要职能为:负责教务处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学校教学事务的管理工作、学籍管理、教学档案管理;制定各种教学用表,做好课本、教辅读物及教学参考书的订购和发行工作。配合学校搞好各类教学人员的月考核与年度教学人员的考核工作;加强对仪器室、图书室、阅览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 2.政教处,主要职能为:全面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与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学生守则和学生行为规范的落实;负责组织班主任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年级组长做好年级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品德行为考核和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测评,处理学生的违纪行为;负责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负责做好学生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我校共设置教务处、政教处、办公室、总务处四个处室,共有六个年级2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728人,教职工90人,其中专任教师89人,女65人,男24人;学历合格率为100%,研究生8人,占8.99%,本科65人,占73.03%;大专13人,占14.6%,中师3人,占3.37%。从职称分布情况来看,有正高级教师1人,占1.12%,中小学高级教师5人,占5.6%,中小学一级教师36人,占40.45%,中小学二级教师39人,占43.82%,8人未评,占8.99%。教职工平均年龄为40岁,有所偏大。有特级教师4名,省骨干教师1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名,省青年教学能手12人,市级骨干教师6名,市级学科带头人8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空表必须公开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50.1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全部收入的100%。支出总计1339.8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12万元、减少14.53%,支出增加79.04万元、增长6.26%。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39.8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1339.85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5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6万元,减少14.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含30%的绩效工资)671.7万元,比上年的611.1万元(含30%的绩效工资)增加60.6万元,增加了9.91%。 独生子女费、年终奖、科学发展业绩奖210.2万元,比上年的195.5万元增加14.7万元,增加了7.52%。主要是今年6月份正常晋升工资并从元月份开始补发,增加4.2万元;有7位去年参加工作的人员转正定级并补发工资3.3万元,取暖费按照人均一个月全工资发放49万元,今年12月底全面调高工资标准并从7月份补发增加21.6万元。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101万元。另外今年申请市财政追加教学设施升级改造50万元、临街二楼音舞教室改造费6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占总收入的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7万元,增长23.96%。主要原因是今年申请追加了教学设施升级改造和临街铺面二楼音舞教室改造装修款150万元。年末整体调高工资标准。工资正常晋升。提高取暖费标准和新调入了人员。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公用经费增加较多。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3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980.5万元,比上年1110.1万元减少12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等支出704.7万元,比上年639.1万元增加65.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加,统一调高工资标准并补发7个月;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8万元,比上年471万元减少195.2万元,主要是从今年5月份开始所有退休人员全部进入社保,退休人员工资减少144.2万元;去年因有1人去世,发放了15.4万元的抚恤金;取暖费人均按照一月工资标准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9.2万元,比上年150.6万元增加208.6万元,主要是今年暑假对教学设施升级改造近80万元、临街二楼音舞教室改造装修近70万元、小操场塌陷维修近8.6万元、教学楼楼面维修近50万元。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万元,培训费较上年基本持平,印刷费较上年增加6.7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73.18%;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占总支出的26.8%;基本支出占总支出比重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4万元,增长26.2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教学设施升级改造和临街铺面二楼音舞教室改造装修款150万元,教学楼顶维修、小操场塌陷维修款70万元,购买学生课桌凳9.2万元,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工资调标、班主任津贴、管理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增加。 (三)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80.5万元,较上年1110.1万元减少12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从今年5月份开始所有退休人员全部进入社保,退休人员工资减少144.2万元;去年因有1人去世,发放了15.4万元的抚恤金;公用经费359.2万元,比上年150.6万元增加208.6万元,主要是今年暑假对教学设施升级改造近80万元、临街二楼音舞教室改造装修近70万元、小操场塌陷维修近8.6万元、教学楼楼面维修近50万元。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万元,培训费较上年基本持平,印刷费较上年增加6.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应台湾台北市文化教育交流发展协会的邀请,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根据天水市教育局通知,分配我校必须派一人参加两岸城市教育论坛活动,以促进两岸城市教育交流。各项活动手续齐全, 经学校校务会研究,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我校派出妥金录老师参加两岸城市教育论坛。因此项工作是临时通知,具有偶然性和临时性,故未纳入2019年学校公用经费使用预算,也未能及时申请专项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53万元,主要是用于一人参加两岸城市教育论坛活动,以促进两岸城市教育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3万元。 无公务车购置费 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人;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无车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53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主要为临街二楼音、舞教室改造、装饰;多媒体教学设备升级改造;购买学生课桌凳;购买办公消耗用品。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