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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实验小学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方案

2012-6-11 15:44| 发布者: 妥金录| 查看: 8513| 评论: 0

摘要: 一、指导思想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教学发展的需要,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名师”队伍,实现培养一批在天水市乃至全省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教育教学技艺精湛、师德高尚、成果显著的好教师名教师的目标,整 ...
 
一、指导思想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教学发展的需要,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名师”队伍,实现培养一批在天水市乃至全省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教育教学技艺精湛、师德高尚、成果显著的好教师名教师的目标,整体提升办学质量,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管理、一流设施、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省级名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3.德才兼备的原则
4.兼顾学科均衡的原则
5.宁缺毋滥的原则,每次评选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0%。
三、领导小组
    组  长:王增梅
    副组长:丁代生   安  晔  
    成  员:李明霞、李萍、妥金录、巩世堂以及教研组长中的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能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尊重学生,团结同事。
    2.能力素质: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精神,积极参与教改实践,注重学科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教育效果好。
    3.专业素质: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业务基础,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培养优秀班集体,成绩显著。能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新,教学效果好,在本学科教研活动中能起带头作用。能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并能承担课题研究,为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发挥作用。在开发学校课程资源方面率先尝试并起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评奖活动并取得好成绩。
    4.身心素质:身心健康,体质良好,工作精神饱满,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必备条件
1.职称: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50周岁以下。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5.近5年内获得校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两次或市级一次。
6.近5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市级以上论文、教学设计竞赛二等及以上奖1次,或参加校级优秀案例交流3次及以上。
(三)优先条件
    1.能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所带班级的班风班貌良好。
    2.长期兼任学校课程,辅导认真,效果良好,深受学生喜欢。
    3.承担教研组长和级组长,能认真负责地完成本岗位工作。
    4.能主动承担区级或市级(含市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专题讲座,反响良好。
   (四)否决条件
    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有安全责任事故、旷工旷课行为,经核实的学生和学生家长投诉等现象的,一票否决。
五、评选程序
    1.教师自主申报。
    申报时填写申报表并准备材料,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份,反映申报人近5年的工作(教育教学)业绩的书面材料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审核材料,确定候选人。
3.民主测评与领导小组测评。
4.领导小组评议,确定人选并公示。
    5.公布骨干教师名单,颁发证书。
六、骨干教师管理
学校将对校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建立骨干教师档案管理和登记制度。
骨干教师都要登记造册,由教研室进行管理。
2.建立骨干教师定期考核制度。
    每学年末由校骨干教师考核测评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骨干教师登记表》。
    3.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
    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每学期将所学内容向全体教师开设讲座一次。
    4.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
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为骨干教师提供条件和创造环境。每学期至少上一节高质量的校级及以上研讨课或展示课,记入《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有一篇课题研究小论文。
5.骨干教师的聘任
每两年一评选,每学年一考核,凡考核中不合格的,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
七、权利与义务
    (一)骨干教师的权利
    1.享有优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的权利。
    2.享有优先安排结对指导教师的权利。
    3.在学校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和评优选先中优先推荐。
    4.一次性奖励300元。
    5.市级骨干教师从校级骨干教师中评选推荐。
    (二)骨干教师的义务
    1.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2.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及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或发表。
    3.每学年向同学科全体教师开设一节汇报课或专题讲座。
八、本方案由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天水市实验小学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方案.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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