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完成辖区内适龄儿童的小学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小学生。 (3)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工作,使每一名学生享受教育公平。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教师师德与教育教学工作的考核。 (5)加强学校管理,争取项目,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 (6)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在全市小学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实验小学属于天水市教育局主管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教育局下属二级单位),学校设有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教研室、大队部。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8805.17万元,比2020年1124.2元,增加768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8.17万元,比2020年1124.2万元,增加13.97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增加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退休费提标;二是分校项目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7500万元,原设计院办公楼加固改造资金增加200万元等。主要是项目建设资金增加770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8805.17万元,比2020年支出预算1124.2万元,增加7680.97万元,主要是项目建设资金增加7700万元。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138.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7.84万元,公用经费50.33万元。比2020年基本支出1124.2万元增加13.97万元,增加1.24%,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类工资、社保、养老、公积金等经费增加所致。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77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700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分校项目经费增加7500万元,原市设计院办公楼加固改造资金增加20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1年项目支出7700万元,其中:分校建设项目7000万元,原市设计院办公楼教辅用房加固改造项目20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5万元。 3.教育支出8519.6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1.18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62.53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天水市实验小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变化。 2.无公务接待费。 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培训费 培训费6.93万元,比2020年预算6.5万元增加0.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各单位相应增加培训预算经费。 (三)会议费 无会议费。 (四)机关运行费 无机关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实验小学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天水市实验小学房屋面积6808平方米,账面原值1799.1万元,账面净值1511.6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部门2021年1个人员类项目绩效评价项目、1个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1个其他运转类项目、2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已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报审并通过市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审核。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公开附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表1-18教辅用房(原天水市设计院业务办公楼)改造项目.xls 天水市实验小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修改正确2021年).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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